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2-02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
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
业人员总数 4262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
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
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5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金池,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阳谷华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海丰瑶,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7.0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15.0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2.00 万元(含税),系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 2020 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通过对大信事务所的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