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 宏盛 编号:临 2021-031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负值,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
司已披露的 2016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上述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但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三)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 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 1000 万元”,公司股票自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054,120.13 元,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6,852.68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96,573,953.17 元。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进行了逐项排查。经过排查,公司2017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经排查公司原来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已消除。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
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处于转型初期,未来增长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第 13.1.1 和第 13.3.1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
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变更为环卫及工程机械业务,公司成功实现业务转型。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4.8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3 亿元,各项财务指标较重大资产重组前均大幅提升,盈利能力明显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