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 安信 编号:临 2023-060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6宗案件已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已撤诉的案件金额 151,200.0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已撤诉案件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等产生影响。
一、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涉及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前期于《诉讼公告》(编号:临 2020-030)中披露了公司与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沪02民初8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7,461,399.48 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 3,730,699.74 元,保全费
5,000元,合计 3,735,699.74 元,由原告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二)涉及自然人诉讼的案件
1、本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涉及案件的进展情况
序号 上诉人 被上诉人 涉诉金额 审理法院 案由 诉讼阶段
(原审原告) (原审被告) (万元) /进展
上海金融 原告认为被
1 韩世荣 本公司 871.03 法院 告未尽受托 撤诉
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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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作为被告涉及案件的进展情况
序号 原告 被告 涉诉金额 审理法院 案由 诉讼阶段
(万元) /进展
1 林轶 本公司 1,054.54 上海市杨浦区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 撤诉
人民法院 了受托人义务
2 张惠良 本公司 100.00 上海市杨浦区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 撤诉
人民法院 了受托人义务
3 周泽华 本公司 332.48 上海市杨浦区 原告认为被告未履 撤诉
人民法院 行合同义务
4 王建国 本公司 450.00 上海市杨浦区 原告认为被告存在 撤诉
人民法院 违法行为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已撤诉案件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