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 安信 编号:临 2022-008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23 日,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或“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债务和解协议》。安信信托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转让持有的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国际”)3.4%股权、安信信托持有的“华安资产-信盛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国海成长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国海成长二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中铁信托-传化股份 2 号单一资金信托”全部受益权(不含该部分受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华安资产-怀瑾抱钰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的 50%(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渤海信托·平安渤海 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全部受益权(不含该部分受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渤海信托·海盈(三十六期)指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的全部受益权(不含该部分受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以及安信信托持有的湖南大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金为 4,000 万元的质押贷款的债权以及 8 亿元以偿还待和解债务(包括本金 3,278,360,350.77 元及对应利息、罚息、资金成本、其他费用等)(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或“本次交易”,相应资产简称“标的资产”或“置出资产”)。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会议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60 天内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于信银国际 3.4%股权的交易,待信银国际完成相应决策程序及获得香港监管部门批复(如需)后,公司将尽快完成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完成资产交割。
二、就本次交易中存在权利限制情形的置出资产,待查封冻结机构解除权利限制后,公司将尽快完成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完成资产交割。
三、对于其他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标的资产,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手方协商办理相关资产交割手续。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