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 2011-042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5 人全部参加表
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
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
案》的决议: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09 年 1 月 9 日、2010 年 1 月 8 日、2011 年 1 月 7 日分别召开了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再次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
方案》的决议,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授权将于 2012 年 1 月 7 日到期。
鉴于《定向发行合同》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2011 年 4 月,交易各方
协商签署《定向发行合同补充协议》。与《定向发行合同》相比,补充协议的主
要修订内容为“在维持原有交易方案内容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上海国之杰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认购安信信托的新增股份数量由 1.5 亿股调减为 1 亿股;同时,若因
中信集团发展需要并经国务院特别批准,中信集团有权将所持中信信托 80%的股
权转让给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中信集团在《定向发行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均由该子公司享有或承担,中信集团就本次重组作出的承诺均由该子公司承继,
中信集团就本次重组签署的所有文件均由该子公司予以承认并执行;中信集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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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上述转让无需另行经协议方同意,也无需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除《定向发行
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上述内容之外,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其它内容维持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中信
集团决定将所持中信信托 80%的股权转让给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后与中信集团
该子公司办理发行对象变更事宜。因该《定向发行合同补充协议》的签署,需对
2008 年报送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进行更新并重新申报。2011 年 4 月 25 日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 2011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事项。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了根据最新情况修订后的重大资产
重组申请文件,并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11347 号),
同时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于 2008 年 1 月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方案的申报材料,也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1】85 号),同意公司撤回原申请材
料,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该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除
2011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外,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决议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限将满,为保证该方案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公司授权
董事会继续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有关
的全部事项。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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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处置历史遗留股权投资的议案
公司持有鞍山市信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我公司历史遗留长期
股权投资。目前信安公司已无实质性业务开展,仅有日常费用发生。帐面投资成
本 3,440 万元(受会计准则影响,子公司历年亏损体现在合并报表中)。根据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1 年 6 月审计报告,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信安
公司净资产额为-544 万元。根据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至 2011 年 6 月末信安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0.89 万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和逐步剥离实业投资,根据银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净
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外转让该股权投资,这有利于公司固有业
务资产符合上述信托法规要求,另一方面净资本规模也会有相应上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提请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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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2 年 1 月 6 日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
9 点 3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 13 点至 15 点。
●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 1226 号(近江苏路)上海兴华宾馆 7 楼人和厅
●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重大提案
1、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
延期一年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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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1 年 12 月 2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
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为会议的召集人,本次会议采取现
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
延期一年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1 月 4 日。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 A 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
络投票。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 年 1 月 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维一软件)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
件办理登记手续。
五、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
见附件 1。
六、相关说明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
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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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点:上海长宁区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维一软件)
联系电话:021-52383317 邮政编码:200050
传 真:021-52383305 联系人:唐伊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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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