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 厦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停牌一天。
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15 日。
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厦工”变更为“厦工股份”,股
票代码“600815”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由“*ST 厦工”变更为“厦工股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15”。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15 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69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20 亿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60.0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03.35 万元。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已经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
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7 条的有关规定及
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 3 月 30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且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8)。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年 4 月 13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10 条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应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停牌 1 天,2021 年 4 月 15 日开市
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提示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但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及原材料供应变动及环保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