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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5 沪市 厦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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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5:*ST厦工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7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 厦工      公告编号:临 2019-119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8.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 815,124,491 股股份(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58,969,989 股增加至 1,774,094,480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向股东分配,其中 584,420,995 股直接用于抵偿普通债权;230,703,496 股用于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处置变现的款项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的实际需要,用于偿付债务和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同于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8 年修订)第 4.3.2 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将根据未来公司股票价格的持续波动情况,并基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19 年 7 月 26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厦门中院”)作出(2019)
闽 02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和《厦

方案》”)。2019 年 11 月 1 日,厦门中院作出(2019)闽 02 破 9 号之二公告(《民
事裁定书》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送达公司管理人),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
终止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均对公司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作出了相关规定。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厦门中院作出的(2019)闽 02
破 9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本次重整以公司 A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
增 8.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815,124,491 股股票(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58,969,989 股增加至 1,774,094,480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由公司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处置,其中:584,420,995 股直接用于抵偿普通债权,抵债价格为 3.6 元/股;230,703,496 股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处置价格为 2.4 元/股。处置变现的款项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的实际需要,用于偿付债务和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12 月 23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鉴于本次股份转增仅用于抵偿普通债权及公开处置,如果转增股份的抵债价格及公开处置的价格高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因原股东权益未被稀释,则相应的股份不纳入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范围;但如果转增股份的抵债价格或公开处置价格低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则需将低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部分的转增股份纳入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范围,即在除权公式分子中需引入低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部分的转增股份价格和相应的导致流通股份变动的比例,公式分母则需引入低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部分的转增股份导致流通股份变动的比例。

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假设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大于或者等于抵债价格 3.6 元/股

  厦工股份转增股本实施后,拟调整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价格×转增股份抵偿债务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的价格×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转增股份抵偿债务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本次转增股本无现金分红,公式中的现金红利为 0;鉴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大于或者等于抵债价格 3.6 元/股及管理人公开处置的价格,需充分考虑其影响;抵偿债务部分的价格为 3.60 元/股,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股份数量为584,420,995 股,上市公司转增前总股本为 958,969,989 股,相应的转增股份抵偿债务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584,420,995/958,969,989;管理人公开处置的股份价格为 2.4 元/股,公开处置股份数为 230,703,496 股,相应的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230,703,496/958,969,989。

  2、假设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小于抵债价格 3.6 元/股,且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管理人公开处置的价格 2.4 元/股

  厦工股份转增股本实施后,拟调整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的价格×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本次转增股本无现金分红,公式中的现金红利为 0;但鉴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大于或者等于管理人公开处置的价格 2.4 元/股,需充分考虑管理人公开处置的股份对原有股东权益的影响;本次转增由管理人公开处置股份数量为230,703,496 股,上市公司转增前总股本为 958,969,989 股,相应的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230,703,496/958,969,989。

  3、假设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小于管理人公开处置的价格 2.4 元/股

  厦工股份转增股本实施后,拟调整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本次转增股本无现金分红,则现金红利为 0。鉴于转增股份用于抵偿债务及由管理人公开处置,抵债价格 3.60 元/股与管理人公开处置价格 2.4 元/股均
高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原股东权益未被稀释,故本次转增股份均不纳入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范围;即本次转增前后,公司原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即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因此,调整后厦工股份除权参考价格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一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整的投资人且为公司控股股东,已承诺:本公司自厦工股份公开处置资本公积金转增所得 230,703,496 股股票划转至本公司证券账户且本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厦工股份本次公开处置的 230,703,496 股股票,且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现持有厦工股份393,022,859 股股票。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厦门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将直接登记至公司债权人、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或提存至公司管理人证券账户。

  后续,厦门中院将根据厦工股份及/或管理人的申请将登记至管理人账户的股票另行划扣至相关债权人或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六、股本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A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58,969,989  815,124,491  1,774,094,480

      总股本            958,969,989  815,124,491  1,774,094,480

    七、停复牌安排

    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
日当天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日, 并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复
牌。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尽快完成转增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管理人也将根据重
整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向厦门中院提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监督报告。

    八、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有关咨询方法

  联系地址:厦门市灌口南路 668 号之八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厦工股份董秘处

  联系电话:0592-6389300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备查文件:
1、厦门中院(2019)闽 02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
2、厦门中院(2019)闽 02 破 9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4、厦门中院的(2019)闽 02 破 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