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
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厦工股份”变更为“*ST厦工”。
二、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350ZA0090号)。
经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4,856.5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2,463.23万元。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符合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
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
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受益于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环保排放升级等政策措施的推动,工程机械市场持续升温,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4,856.55万元,较上年增长37.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63.23万元,公司已实现扭亏为盈,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
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