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代 码:600814 证券简 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 号:2021-021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浙金·汇业 5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预计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文本。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向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购买为期 12 个月的“浙金·汇业 5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浙金信托 信 托 理 浙金·汇业 503 号集合资 5,000 6.9% 345
财产品 金信托计划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万元) 关联交易
12 个月 非 保 本 无 - - 否
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理财业务的分类、分级审批程序,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等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目前公司理财产品管理主要分为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对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按年度金额预计后报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按每个具体产品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各类理财产品由管理层在批准并授权的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浙金·汇业 5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购买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产品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预期收益率:产品为非保本收益型,业绩比较基准为 6.9%/年。
6、履约担保:无。
7、合同签署日期:尚未签署正式合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为股权类资产,具体产品为“浙金·汇业 5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三)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最终使用方相关其他情况
1、资金最终使用方
名称:杭州临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同人置业”)
资金最终使用的项目:用于临安同人置业位于杭州临安区的世茂同人山庄开发项目(“世茂·国风大境”项目)的开发建设。
临安同人置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年度营业收入为 2,309.08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797.45 万元,总资产为 33.34 亿元,净资产
为-3,008.1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状况:临安同人置业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31 日,是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世茂集团”)开发杭州临安“世茂·国风大境”项目所设的项目公司,负责以上项目的开发建设。
股权架构:杭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汇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临安同人置业 51%和 49%的股权。经股权穿透后,世茂集团为临安同人置业的实际控制人。
资信状况:根据浙金信托 2020 年 3 月 16 日获取的人行《企业信用报告》,临
安同人置业 2009 年首次有信贷交易,累计发生信贷交易机构数为 2 个,截止当前均已结清;公司未结清借款金额 0.0 万元,不良和违约负债余额为 0.0 万元,无对外担保信息。无任何异常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信息,未发现临安同人置业存在被执行及失信被执行记录。
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融资人/抵押人:杭州临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 1: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建设”)
保证人 2: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措施:
(1)土地抵押
临安同人置业以其合法持有的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潘山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浙金信托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保证担保与差额补足
世茂建设提供保证担保、世茂集团提供差额补足。
(3)其他监控措施
浙金信托可以委托其他机构参与股权投资款、股东借款用途监管、抵押财产项目销售回款资金监管、抵押人章证照监管等信托事务管理。
3、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资金的最终使用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本次购买信托产品,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投 资类型、流动性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为风险适中。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 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预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主要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 本次
表人 (万元) 交易专设
浙 商 1993年05 余艳梅 170,000 经营中国银 国通信托的控股股东为 否
金 汇 月19日 行业监督管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 团
信 托 理委员会依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8%
股 份 照有关法 的股权,另两方为中国
有 限 律、行政法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 规和其他规 和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定批准的业 分 别 持 有 17.50% 和
务,经营范 4.50%的股权。实际控制
围以批准文 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
件所列的为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准。 会。
(二)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 标
根据浙金信托 2018~2020 年的年报摘要显示,其主要指标:营业收入分别为
7.41 亿元、5.55 亿元和 5.68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54 亿元、1.04 亿元和 1.06 亿
元;资产总计分别为 31.01 亿元、25.05 亿元和 26.97 亿元;净资产分别为 20.71
亿元、21.77 亿元和 22.83 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浙金信托母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 1.78 亿元,净利润为 0.71 亿
元,总资产为 26.62 亿元,净资产为 23.53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浙金信托,浙金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及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为风险适中。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31,172.61 735,991.96
负债总额 253,745.80 335,841.34
资产净额 377,426.81 400,15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452.29 -2,489.99
公司本次购买信托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需要,本次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 3,156,101,636.04 元,本次委托理财资
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1.58%,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购买的信托产品为非保本收益型,按准则规定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信托产品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