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9-04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购买信托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解百”、“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购买为期 12个月的“五矿信托-恒信共筑 235 号-恒御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民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文本。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签署。
2、协议各主体名称:杭州解百、五矿信托。
3、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
4、委托理财品种及涉及金额:购买信托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0%。
5、购买产品期限:预计存续期限 12 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利
用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表决结果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及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卓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受托境外理财;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78.002%的股权,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1.204%的股权;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0.794%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
根据五矿信托 2016~2018 年的年报摘要显示:其主要指标:营业收入分别为
20.47 亿元、21.38 亿元和 29.33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9.80 亿元、11.68 亿元和 17.20
亿元;净资产分别为 57.11 亿元、113.79 亿元和 123.62 亿元。
自 2010 年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其发行的集合资信托计划除正常存续的之外均正常清算兑付。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五矿信托无关联关系。
4、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8 年末,五矿信托的资产总额为 165.09 亿元,净资产为 123.62 亿元;
2018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9.33 亿元,净利润为 17.20 亿元。截止 2019 年 6 月末,五
矿信托的资产总额为 178.11 亿元;净资产为 128.57 亿元;2019 年上半年的营业收
入为 15.22 亿元,净利润为 11.08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2、理财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根据《五矿信托-恒信共筑 235 号-恒御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拟签
订稿):对第一期信托单位而言,其信托受益权的预计到期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该)起届满 12 个月之日;对其余各期信托单位而言,其信托受益权的预计到期日为该期信托单位的募集成功日(含该日)起届满 12 个月之日。在各期信托单位存续届满 4 个月之日起,若借款人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提前一次性偿还与某期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资金所发放的某笔信托贷款的全部本息等款项的,则该期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受益权的期限为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该日)或该期信托单位的募集成功日(含该日)起至借款人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一次性偿还与该期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资金所发放的该笔信托贷款的全部本息等款项之日。
3、预期收益率:8.4%/年。
(二)产品说明
产品名称:五矿信托-恒信共筑 235 号-恒御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人/受托人/管理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资金投资方向:房地产开发贷。
产品类型:主动管理型信托/房地产。
预期收益率:产品为非保本收益型,预期收益率为年化 8.4%。
产品收益起算日: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起息
产品收益分配及转让: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负责计算受益人应获得的信托利益的数额。受托人将于各期信托单位所对应的每一个信托利益支付日向持有该期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利益以现金形式分配。
信托受益权在信托计划期限内可以转让,受益人仅可以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受益人将其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购买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三)敏感性分析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以5,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在产品持有期限内,减少公司现金流净额 5,000 万元,到期后预计为公司产生收益420 万元(不考虑税费)。本次购买信托产品,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所需,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资金向五矿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购买为期 12 个月的“五矿信托-恒信共筑 235 号-恒御 2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有关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购买信托产品事项。
(六)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至 2019 年 10 月末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1、信托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人 产品 委托理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收回 期间取
财金额 本金金额 得收益
1 杭工信 盛世 7 号(注) 5,000 2017-05-12 2018-06-26 5,000 38.32
2 杭工信 实地项目 5,000 2018-04-19 2019-01-30 5,000 211.73
3 中建投 安泉 232 号 5,000 2018-02-09 2019-02-08 5,000 64.56
4 杭工信 浦田项目 5,000 2018-03-29 2019-03-14 5,000 84.33
5 中建投 安泉 415 号 5,000 2019-04-11 2020-04-11 尚未到期 79.44
融创杭州特定资
6 中信信托 产收益权投资集 5,000 2019-05-09 2020-05-08 尚未到期 0.00
合
7 浙金信托 浙金 汇业327号 5,000 2019-07-02 2020-07-01 尚未到期 93.20
宁波项目
8 中建投 安泉 455 号 5,000 2019-08-21 2020-08-20 尚未到期 0.00
注:公司购买的盛世 7 号项目产品已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到期按时收回本金,
根据合同的约定,收益尾款 38.32 万元于 2018 年 11 月收到。
截至2019年10月末,公司购买信托产品开展委托理财,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0,000万元。
2、余额管理的理财产品情况
至 2019 年 10 月末的连续十二个月内,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投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取得收益 26.24 万元,尚未到期的产品余额 0 万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