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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华北制药: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4-03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利安达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成立前取得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同意设立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61 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 号楼 1101 室。首席合伙人:黄锦辉先生。

  2023 年末,合伙人 64 人,注册会计师 40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3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8,482.2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0,036.6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2,550.22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0 家,审计收费 2,542.90 万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 2023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约 4,10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1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坡,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4 月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19-2020 年主要在所内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工作,拟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建设,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审计工作。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超过 8 年,拟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
公司的财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 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
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拟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担过 8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质量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贾志坡、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建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贾志坡、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建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审计费用 238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 56 万元,年报审计费用
182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较上年度审计费用下降 15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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