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2-015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3,955,120.3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4,395,512.0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36,781,117.17 元,减去分配
的 2020 年股利 48,932,605.38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17,408,120.1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15,730,37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102,943,822.2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当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49.69%,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14,464,297.9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