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1-022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 1994
年 3 月,2013 年 12 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 号)。组织
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首席合伙人:祝卫先生。
2020 年末,合伙人 71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00 余人。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64,096.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4,723.4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755.86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3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 5,99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序号 诉讼主体 目前进展
1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尚未开庭审理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未受
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贾建彪,2006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9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8 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6 年 12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会文,2015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2 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7 年 8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199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 5 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6 年 12 月开
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贾建彪、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会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38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元,
年报审计费用 178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较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的责任与义务,独立的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