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经营状况,拟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资产挂牌转让底价 6,204.29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挂牌转让结果确定。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乡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陈华义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0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2MA3X4NBN5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塑料、化纤及其制品的原辅材料、尼龙 66树脂合成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塑料机械;仓储、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对外贸易。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48,190,887.59 676,070,445.88
负债总额 191,426,066.26 207,842,156.06
所有者权益总额 456,764,821.33 468,228,289.82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38,141,575.37 820,452,608.86
净利润 15,694,681.78 11,463,468.49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部分资产,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待交易对手方确认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挂牌转让资产位于平顶山市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沙河二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路西。挂牌转让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土建、在
建工程-安装、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为箱式变电站。
(2)在建工程-土建
在建工程-土建为围墙、临时用电工程。
(3)在建工程-安装
在建工程-安装为干式变压器、10kV 高压气体绝缘开关柜进、出线柜、高压
计量装置。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两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权证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用途 性质 开发 取得土地时间
号 程度
平顶山市叶县龚店
豫(2023)叶县 乡平顶山尼龙新材 工业 五通
1 不动产权第 料产业集聚区沙河 114,939.90 用地 出让 一平 2022/9/8
0021437 号 二路与神马大道交
叉口路西
平顶山市叶县龚店
已签订出让协 乡平顶山尼龙新材 工业 五通
2 议未发证 料产业集聚区沙河 54,195.08 用地 出让 一平 2023/12/26
二路与神马大道交
叉口路西
两宗土地在同一区域,南北相邻。截至评估基准日第一块土地取得了不动产 权证,证号为《豫(2023)叶县不动产权第 0021437 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 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第二块土地已签订出让协议并付款,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两宗土地均未作抵押。
(四)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挂牌转让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已出具评估报告《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拟资产出售所涉及的相关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5)第 008 号):
(1)评估对象: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
(2)评估范围: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1 月 30 日
(5)评估方法:
1)机器设备、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评估,基本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不含税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前期及其他
费用+资金成本
2)土地使用权分别采用市场法及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然后采用两者的
加权平均值作为最终价格。
评估单价=成本逼近法价格×50%+市场法价格×50%
评估价值=评估单价×面积
(6)重要评估假设:主要为公开市场假设、交易假设、资产继续使用假设
等。
(7)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拟出售资产账面价值 6,175.51 万元,评估价值为 6,204.29 万元,评估增值 28.78
万元,增值率 0.47%。
资产评估结论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1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 非流动资产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34.33 73.97 39.64 115.47%
9 在建工程 327.50 290.40 -37.10 -11.33%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使用权资产
14 无形资产 5,813.68 5,839.92 26.24 0.45%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6,175.51 6,204.29 28.78 0.47%
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资产作为转让标的,以该部
分资产的评估价值 6,204.29 万元为定价基础,以 6,204.29 万元为转让底价在河
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转让结果确
定。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最终交易受
让方及成交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
结构和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同时盘活闲置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
可持续经营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通过公
开挂牌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
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情况。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对
手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交易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及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七、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转让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