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5 人,董事樊亚平先生、独立董事尚贤女士、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 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