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7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10,279,699.43 元(母公司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后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7 元(含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4,178,658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
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12,780,130 股后的股份为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为 1,031,398,52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1,301,598.34(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 114.53%。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 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