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 日
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 6 人,独立
董事武俊安先生、刘民英先生和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股东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樊亚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良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48)。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王良先生、刘信业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并受让部分认缴出资权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49)。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王良先生、刘信业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 日
附:简历
樊亚平先生,199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监。现任河南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洛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麦斯克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