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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0 沪市 神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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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7

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10093            债券简称:神马转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9,000 万元(含 89,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神马转债,债券代码:110093)并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352,830.19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3,647,169.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182 号)。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
期)”、“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230,066.56        110,000.00

  2      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        120,000.00        1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90,000.00        90,00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在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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