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04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东配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80,838,1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65.2033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本斌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王良先生、董事仵晓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王永红女士、监事李丰功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会议;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代)路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法律顾问许
仁刚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80,094,081 99.8907 744,042 0.109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80,094,081 99.8907 744,042 0.1093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80,094,081 99.8907 744,042 0.1093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80,094,081 99.8907 744,042 0.1093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80,094,081 99.8907 744,042 0.1093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80,794,081 99.9935 44,042 0.0065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5,748,594 98.3996 744,042 1.6004 0 0.0000
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79,154,177 99.7526 1,683,946 0.247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号 (%) 数 (%)
4 公司 2022 年度 45,748,594 98.3996 744,042 1.6004 0 0.000
利润分配方案 0
关于续聘会计 0.000
6 师事务所的议 46,448,594 99.9052 44,042 0.0948 0 0
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
7 易执行情况及 45,748,594 98.3996 744,042 1.6004 0 0.000
2023 年日常关 0
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其持有表决权股数为 634,345,487 股,在第七项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半牧、鞠慧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