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7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31,021,9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0.432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本斌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巩国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张金常先生、监事姚晓东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臻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仵晓先生、副总经理齐文兵先
生、副总经理王兵先生、财务总监路伟先生、总法律顾问许仁刚先生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28,973,763 99.6754 1,448,334 0.2295 599,900 0.0951
2、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6,450,452 93.6814 509,630 2.9022 599,900 3.4164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李本斌 618,204,927 97.9688 是
3.02 仵晓 618,204,927 97.9688 是
3.03 王良 620,019,255 98.2563 是
3.04 张电子 617,289,265 97.8237 是
3.05 刘信业 617,289,255 97.8237 是
3.06 王贺甫 617,294,057 97.8244 是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武俊安 618,204,928 97.9688 是
4.02 尚贤 617,289,246 97.8237 是
4.03 刘民英 617,289,248 97.8237 是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江俊富 618,204,933 97.9688 是
5.02 刘宏伟 617,289,251 97.8237 是
5.03 李丰功 617,289,951 97.8238 是
5.04 王永红 617,289,251 97.8237 是
5.05 许国红 617,289,253 97.8237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关于为公司参 16,45 93.6814 509,6 2.9022 599,9 3.4164
股子公司河南 0,452 30 00
首恒新材料有
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3.01 李本斌 4,742 27.0097
,912
3.02 仵晓 4,742 27.0097
,912
3.03 王良 6,557 37.3419
,240
3.04 张电子 3,827 21.7952
,250
3.05 刘信业 3,827 21.7952
,240
3.06 王贺甫 3,832 21.8225
,042
4.01 武俊安 4,742 27.0097
,913
4.02 尚贤 3,827 21.7951
,231
4.03 刘民英 3,827 21.7951
,233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关于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表决权股数为 613,462,015 股,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半牧、鞠慧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