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 613,461,8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75%。上述股份来源:IPO 前及上市以来配股公积金转股后的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280,192,5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8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3,124,8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0%;通过发行股份可
转债购买资产取得限售条件流通股 330,144,548 股(含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67,732,7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6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 6 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321,205 股,减持价格不低于 10 元/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中国平煤神马集 5%以上第一 613,461,879 58.75% IPO 前 取 得 :
团 大股东 280,192,530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3,124,801 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得:330,144,548 股
注: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 613,461,879 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317,33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已质押 272,864,544 股(共两笔,131,216,544
股质押到期日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141,648,000 股质押到期日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未质押 10,452,787 股。
2、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以来配股公积金转股部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包括发行的可转债转股部分。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中国平煤神马集 9,520,466 2.15% 2015/5/19~ 12.24-13.97 不适用
团 2015/5/25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中国平煤神马 不超过: 不 超 竞 价 2022/4/18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经营
集团 10,321,2 过:1% ~ 价格 得、集中 需要
05 股 交 易 2022/10/17 竞价交易
减持, 取得
不 超
过 :
10,32
1,205
股
注: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每股不低于 10 元。
2、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未质押 10,452,787 股部分。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20 年 5 月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在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84,870.00 万股股权前持有的上市公司 283,317,331 股股份,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但向本企业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份已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