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
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6 人,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武俊安先生、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己二腈技术所有权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武俊安先生、尚贤女士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定向可转债神马定 01 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2-003)
截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定向可转债神马定 01 尚未转股的
转债面值总额为 700 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因此神马定 01 已无法实施转股。经公司与可转债持有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公司决定提前赎回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神马定 01 尚未转股的转债面值总额 700 元人民币(七张)。公司将尽快披露神马定 01 提前赎回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
神马定 01 可转债持有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提前赎回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