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1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9,061,589.1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74,964,000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6,492,08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18%。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9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