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4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公司”)84,870.00 万股股权,占尼龙化工公司总股本的 37.72%,并拟向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或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9年 10 月 14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019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神马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90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11
月 2 日、11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及修订后的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