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24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
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豫国资文[2009]43
号《关于同意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方案及协议的批
复》,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能
化集团”)将吸收合并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马
集团”)和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将使神
马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234,17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5%)由中平能化集团承继持有,公司已于2009 年9 月22 日作出
提示性公告。日前本公司接控股股东神马集团通知,中平能化集团于
2009 年10 月29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神马集团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申请,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了收购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见附件。
本次股权承继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本公司将对后续相
关事项和进程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0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