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09 公司简称:山西汾酒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袁清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振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明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阐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
第四节 公司治理......1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14
第六节 重要事项......1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2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22
第十节 财务报告......23
备查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文件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汾酒集团 指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本公司 指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汾酒销售公司 指 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发展区股份公司 指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山西汾酒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XI XINGHUACUN FEN WINE FACTORY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袁清茂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涛 王普向
联系地址 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电话 0358-7329809 0358-7329809
传真 0358-7329321 0358-7329321
电子信箱 Wang.tao@fenjiu.com.cn wpx@fenjiu.com.cn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32205
公司网址 http://www.fenjiu.com.cn
电子信箱 sxfj@fenjiu.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西汾酒 600809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1-6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9,011,152,144.43 15,333,732,971.32 2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67,230,471.13 5,012,613,253.75 3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6,759,446,892.48 5,006,446,201.12 35.01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7,689,862.05 4,682,491,044.87 11.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079,961,378.98 21,320,842,517.33 12.94
总资产 39,374,155,249.07 36,686,474,274.73 7.3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5.5556 4.1183 34.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5.5556 4.1154 3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5.5492 4.1132 34.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15 28.83 减少0.6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11 28.80 减少0.69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施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相关工作,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7 号》【财会[2015]19 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了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2,087,612.83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033,573.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81,451.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6,156.47
合计 7,783,578.6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范围主要是汾酒、竹叶青酒、杏花村系列酒的生产、销售。
公司是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订者之一,主要产品汾酒是我国清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竹叶青酒是著名的保健养生酒,在国内外享誉盛名。
汾酒文化源远流长,酿造历史悠久,清香品质卓越,被誉为“中国白酒产业的奠基者、传承中国白酒文化的火炬手、中国白酒酿造技艺的教科书、见证中国白酒发展历史的活化石”,是“国酒之源,清香之祖,文化之根”,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