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与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48.30 亿元—55.20 亿
元,同比增加 70%-80%。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与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17.66 亿元—20.87 亿元,同比增加 110%-13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48.30 亿元—55.20 亿元,同比将增加 70%-80%。
2、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 17.66 亿元—20.87 亿元,同比将增加 110%-130%。
3、因 2020 年公司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公司 51%股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 2020 年半年度经营数据进
行了重述。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重述数据)相比增加 48.33 亿元—55.23 亿元,同比将增加 7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7.92 亿元—21.18 亿元,同比将增加 110%-130%。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营业收入:69.0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5亿元。
(二)每股收益:1.84 元。
(三)经重述调整后,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69.04 亿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9 亿元。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根据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 0.4 股,本次权益派发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 1,220,114,372 股,故对 2020 年半年度每股收益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为 1.34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中国酒魂,活态为魂”的战略定位,全面推动落实“两大行动”:汾酒三年改革行动和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现代企业治理、产业链建设、智慧汾酒等方面成效显著。同时,高举清香大旗,强化文化引领,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围绕“1357+10”的市场布局,全力夯实省内发展基础,加速拓展省外市场,经销商结构和渠道持续优化,全国市场可控终端网点数量突破 100 万家,环山西市场及南方市场收入大幅增长;深入优化汾酒产品结构,推进产品高端化策略实施,中高端青花汾酒系列在青花 30(复兴版)的牵引下销售趋势向好;竹叶青大健康产业稳步发展,配制酒销量大幅增长;系统构建国际化营销体系,海外市场增长迅速。
四、风险提示
公司认为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