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马钢股份”)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此,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
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25 人,注册会计师 1,088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4.5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 2021 年工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章晨伟,200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司玲玲,201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锋,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
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 年度本项目的费用为人民币 3,080,000 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 2,400,000 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40,000元,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用人民币 340,000 元,审计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工作餐和厂区内交通,其他食宿和交通自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永华明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就公司2022 年度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安永华明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前述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因安永华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前沟通,安永华明对此无异议。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安永华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通过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核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 2023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