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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8 沪市 马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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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8:马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4

600808:马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发布公告《马鞍山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0),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马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马钢投资”)根据马钢集团的统筹安排,
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即 2020 年 4 月 7)起 12 个月内,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
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4.09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马钢投资累计增持金
额为人民币 409,617,740.89 元,完成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4.09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计划。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接到马钢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马钢投资通知,马钢投
资自 2020 年 4 月 7 日(首次增持公司 A 股日)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止,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 158,282,159 股,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 2.05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409,617,740.89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账户:马钢投资自有账户。

  2、增持情况:

  自 2020 年 4 月 7 日首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止,马钢投
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本公司 A 股 158,282,159股,累计增持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409,617,740.89 元,成交均价 2.588 元,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4.09 亿元,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增持前(首次增持公司 A 股日前),马钢集团持有公司 A 股 3,506,467,456
股,持股比例为 45.535%;马钢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宝港投”)持有公司 H 股 896,387,958 股,持股比例为 11.640%。马钢集团及宝港投共持有公司股份 4,402,855,414 股,持股比例为 57.175%。

  增持后,马钢集团持有公司 A 股 3,506,467,456 股,持股比例为 45.535%;
宝港投持有公司 H 股 896,387,958 股,持股比例为 11.640;马钢投资持有公司 A
股 158,282,159 股,持股比例为 2.055%。马钢集团、宝港投及马钢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 4,561,137,573 股,持股比例为 59.230%。

    二、增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方式及金额:马钢投资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超过 12 个月,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以其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4.09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4、增持股份的价格:马钢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实施期限为自增持首日开始不超过 12 个月。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马钢投资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期间,马钢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158,282,159 股,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 2.05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409,617,740.89 元,完成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4.09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马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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