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808 公告编号:2019-03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有限
公司)可能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收购本公司全部已发行 H 股
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提述公司发布的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2 日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9-013)、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可能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本公司全部已发行 H 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就本次 H 股要约收购涉及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中国宝武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提交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发改委
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向中国宝武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
备【2019】663 号文),对本次 H 股要约收购予以备案。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划转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