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
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2017年四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和固
定资产处置议案。
批准转销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8,848.62
万元;计提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3,188.02万
元。
批准转销备品备件跌价准备人民币689.6万元;计提备品备件跌
价准备人民币1,109.9万元。
批准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2,824.7万元。
批准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86.7万元。
批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6,469万元。
二、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17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四、通过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本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2,694,049,612
元,扣除2017年初未弥补亏损人民币 126,292,373元,2017年末可
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567,757,239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即人民币256,775,724元,
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10,981,515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7,700,681,186股为基数,派发2017年度末期现
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165元(含税),预计派息总额为人民币
1,270,612,396元(含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18年度,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通过董事会2017年工作报告。
六、根据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经由独立董事组成的
审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可,董事会决定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及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538.5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为人民币480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60万元),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58.5万元。七、建议股东大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考核意见,批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薪酬。 九、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十、批准公司2017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十一、批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十二、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十三、批准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四、批准修订《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
十五、批准公司2018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计划。
2018年公司计划关停两座420m3高炉,退出炼铁产能100万吨/
年;关停两座40吨转炉,退出炼钢产能128万吨/年。
上述第三、四、五、七、十二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股东周
年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