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2-068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执行人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材料,相关情况如下:
一、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分别与公司子公司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房地产”)三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因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分别与永安房地产三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与永安房地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永安房地产分别返还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购房价款 13,419,375 元;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返还永安房地产龙奥天街广场相关房屋;永安房地产分别赔偿王光杰、王子茜、王子秋损失(以 13,419,375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等。目前,永安房地产已提起上诉并将积极应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展情况
前期,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近期,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 2,800.68 万元。部分投资者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案件将对公司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采取积极应诉、与相关方和解等措施主张公司权利,与相关方沟通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