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9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股票已于 2018 年 5 月 3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业股份”变更
为“*ST 天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5,582,980.34 元。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
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
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存在前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和多次轮候冻结、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违规担保、股东占用资金、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2019 年 4 月 23 日起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天业”变更为“ST 天业”,股票代码仍为“600807”,
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自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以来,公司采取了系列措施积极消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情况如下:
1、目前,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55,878,6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2%,以上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公司的控股股东已变更为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2018]81 号》至今已满一年,就上述涉及的相关事实,2019 年 10 月 25 日,又收到
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09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5 号),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辞去相应董监高职务,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完毕。
3、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积极采取向法院起诉、督促天业集团及相关方和解等方式积极主张公司权利,化解担保风险。截至目前,针对剩余未决诉讼,公司已收取全额保证金,确保公司不承担损失。
4、2019 年度,公司存在相关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形,截至 2019 年
底,占用资金余额为 5774.44 万元,截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占用资金已经全部收
回。
5、2019 年至今,公司加强运营管控,积极推动公司向产业园区开发运营方向转型,同时开展好地产、矿业等现有业务,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公司 2019
年年报显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2.38 亿元,净资产 12.98 亿元;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22 亿元,同比增长 7.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12.45 万元,同比增长 75.92%。
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方面,通过合作开发、招拍挂等方式,与合作方上海祥瑞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南京高淳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以医疗器械与生物医疗、医疗健康为主的产城融合项目;同时围绕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业务产业链进行布局,收购具有园林、生态修复、市政工程资质的公司,对园区开发业务涉及的等资质企业做好储备,提升产业园区综合开发能力;地产业务增储与去库存并举,通过合作开发、招拍挂方式,与万科、海信等合作,新增了济南等多个地区房地产项目储备,拓展了地产业务空间,同时积极去库存,加快资金回流;矿业通过建设新矿段,降低后续开采成本,提升矿业未来发展能力。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13.4.1 条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