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和出售资产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和出售资产的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第三次公告200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详情刊登在2002年1月4日《上海证券报》、香港《经济日报》和《HONGKONGIMAIL》上 的实施情况(第一次公告和第二次公告日期分别为4月2日和5月8日)。
截止2002年5月30日,前两次公告中披露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工作的,包括收购陕西恒通智能机器有限公司90%权益及西安交大思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自动机器事业部资产、智能电器事业部资产以及公司出售给云南省政府的存货的过户手续将会在6月份办理完毕,但出售给省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过户手续正在经云南省和昆明市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准过程中,过户完成日期要视该等机关的核准日期而定。
本公司将履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收购和出售资产的实施情况。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