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 1308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4,342,86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2.2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表决两种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解子胜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6 人,王连春、祁广亚、徐兆军、杨玉晴、王晨澜
因其他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曾玮、张华良因其他公务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葛俊兰出席会议;副总裁王咏柳、杨怀友和总会计师刘斌列席了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72,966,062 99.50 1,300,400 0.47 76,400 0.03
2、 议案名称:《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72,966,062 99.50 1,376,800 0.50 0 0
3、 议案名称:《2019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72,966,062 99.50 1,300,400 0.47 76,400 0.03
4、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72,966,062 99.50 1,376,800 0.5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72,966,062 99.50 1,376,800 0.5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73,621,862 99.74 637,800 0.23 83,200 0.03
7、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72,966,062 99.50 1,376,800 0.5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董事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72,936,062 99.49 1,406,800 0.51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监事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73,591,862 99.73 751,000 0.27 0 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 272,246,562 100 0 0 0 0
持 股 1%-5%
普通股股东 0 0 0 0 0 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
其 中 : 市 值
50 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516,700 55.21 419,100 44.79
市值 50 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202,800 17.48 957,700 82.52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 周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悦达投资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