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 2019-053 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对江苏京沪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因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公司”)调整改扩建项目资本金筹措方式,公司相应调整对京沪公司增资方案,原增资方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19年 6 月 1 日公告)。
2、由于本公司董事王连春、解子胜同时担任京沪公司董事,本次调整增资方案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方案调整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在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京沪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2019年 5 月,公司同意以 15.15 亿元参与京沪公司增资。
一、京沪公司增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因京沪公司调整改扩建项目资本金筹措方式,公司相应调整对京沪公司增资方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由于本公司董事王连春、解子胜同时担任京沪公司董事,本次调整增资方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连春、解子胜董事会审议时回避了表决。
京沪公司调整改扩建项目资本金筹措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1、京沪公司原增资方案为: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段、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项目资本金共计 125.61 亿元,拟优先使用京沪公司留存利润 53.47 亿元转增股本作为项目资本金,剩余部分 72.14 亿元由各股东单位按照持股比例缴纳相应的项目资本金。
根据原方案:悦达投资需 2019 年出资 1.05 亿元,2020 年出资
4.62 亿元,2021 年出资 6.51 亿元,2022 年出资 2.31 亿元,2023 年
出资 0.66 亿元,累计需出资 15.15 亿元。
2、现京沪公司决定 2019 年用以前年度留存利润向股东分配现金10 亿元,各股东单位用分配的现金增资,悦达投资可分得现金 2.1 亿元。
调整后的京沪公司增资方案为: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段、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项目资本金总额不变,京沪公司自有资金出资部分,由 53.47 亿元调整为 43.47 亿元,股东单位按照持股比例增资部分由72.14 亿元调整为 82.14 亿元。
根据现方案:悦达投资 2019 年出资额由 1.05 亿元调整为 3.15
亿元,2020 年出资 4.62 亿元,2021 年出资 6.51 亿元,2022 年出资
2.31 亿元,2023 年出资 0.66 亿元,累计需出资额由 15.15 亿元调整
为 17.25 亿元。
原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新方案不增加悦达投资现金支出,2019 年公司新增 2.1 亿元出资
来源为公司本次收到的京沪公司分配的现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调整对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
资方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对京沪公司增资方案,仅涉及出资结构调整,且不实际增加悦达投资出资额,对悦达投资没有影响,同意本次增资方案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