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5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 2013-001 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5 日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集团”)签订《江苏国华陈家港
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江苏国信集团持有的江苏国华
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家港发电公司”)20%股权。现将
协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及股权标的公司简介
江苏国信集团是于 2001 年 8 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在江苏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大型
国有独资企业集团,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
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注册资本金为人
民币 200 亿元。
陈家港发电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城南大道北侧,法定代
表人夏利。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热力、电力设备维护,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培训。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16 日,总投资 66.7 亿元(最终以经审计批准的竣工决算为
准),注册资本为项目投资总额的 20%。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1
万元,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5%股份,江苏国信集团持有
45%股份。陈家港发电公司项目于 2012 年 8 月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核准,一期工程 2 台 66 万千瓦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建成
投产。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陈家港发电公司总资产 63.85 亿元,
负债 68.21 亿元。该公司处于投产初期,2012 年 1-9 月净利润为-2.3
亿元。
二、协议主要条款
1、江苏国信集团将其持有的陈家港发电公司 20%股权转让给本
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陈家港发电公司 20%的股权,
江苏国信集团持有 25%的股权,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5%
的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必须符合国家《公司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
让管理暂行办法》,转让价格和转让程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确定和实施。
3、为了加速转让进程,双方应共同努力、寻求规范合法的转让
方案,包括通过陈家港发电公司增资扩股的形式实现目标股权的转
让。
4、双方就有关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且签署正式《江苏国
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后,本协议自然终止。
三、协议生效条件
1、陈家港发电公司股东会通过本次转让并形成决议,其他股东
2
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
2、合同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各自章
程规定的审批手续。
本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
审批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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