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94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56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购买情况预计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56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理财产品类型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
公司授权业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相关业务,本次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故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3,457,350 13,514,017
总负债 7,603,685 7,709,7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65,482 2,266,6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5,945 715,1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122 -761,4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7,846 -333,796
货币资金 1,667,344 1,455,441
拆出资金 329,449 194,17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业务,基于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会计科目中核算,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中核算。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有息负债率为 27.29%,较年初增加了 2.45 个百分点。预
计 2025 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5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期末(2024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及拆出资金之和的比例为 33.95%。
(一)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和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理财产品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类型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738,156.85 0.00
2 货币基金 9,373,010,720.00 7,473,010,720.00 23,612,614.98 1,900,000,000.00
3 债券基金 1,790,000,000.00 1,390,000,000.00 16,335,297.94 400,000,000.00
合计 11,363,010,720.00 9,063,010,720.00 41,686,069.77 2,300,000,000.00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879,000,000.00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 16.40%
一年净资产(%)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 0.59%
一年净利润(%)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300,000,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200,000,000.00
总理财额度 4,500,000,000.00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