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63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07 月 2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 118 号新奥科技园 B 座公
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31,852,2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910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于建潮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马哲律师、张莹
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 人,董事长王玉锁先生、董事韩继深先生、董
事蒋承宏先生、董事张瑾女士、董事王子峥先生、董事赵令欢先生、董事郑
洪弢先生、独立董事李鑫钢先生、乔钢梁先生、唐稼松先生、张余先生因有
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蔡福英女士、王曦女士因有其他工
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梁宏玉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2,131,814,007 99.9982 38,246 0.001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第十届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2,131,742,307 99.9948 91,246 0.0042 18,700 0.001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王玉锁 2,106,614,015 98.8161 是
3.02 于建潮 2,122,225,577 99.5484 是
3.03 韩继深 2,096,060,959 98.3211 是
3.04 郑洪弢 2,122,305,413 99.5521 是
3.05 蒋承宏 2,086,306,860 97.8635 是
3.06 张瑾 2,111,492,125 99.0449 是
3.07 王子峥 2,122,643,209 99.5680 是
4、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唐稼松 2,116,923,900 99.2997 是
4.02 张余 2,122,938,295 99.5818 是
4.03 初源盛 2,128,966,011 99.8646 是
4.04 王春梅 2,128,966,030 99.8646 是
5、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李岚 2,128,939,111 99.8633 是
5.02 王曦 2,111,145,215 99.0286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428,949,876 99.9910 38,246 0.0090 0 0.0000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十届独
2 立董事2022年度薪 428,878,176 99.9743 91,246 0.0212 18,700 0.0045
酬的议案
3.01 王玉锁 403,749,884 94.1167
3.02 于建潮 419,361,446 97.7559
3.03 韩继深 393,196,828 91.6568
3.04 郑洪弢 419,441,282 97.7745
3.05 蒋承宏 383,442,729 89.3830
3.06 张瑾 408,627,994 95.2539
3.07 王子峥 419,779,078 97.8533
4.01 唐稼松 414,059,769 96.5201
4.02 张余 420,074,164 97.9220
4.03 初源盛 426,101,880 99.3271
4.04 王春梅 426,101,899 99.3272
5.01 李岚 426,074,980 99.3209
5.02 王曦 408,281,084 95.173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2、3、4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哲律师、张莹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