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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3 沪市 新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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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0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3

60080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价格:由7.03元/股调整为6.84元/股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新奥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1年6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49名激励对象共计1,721万股。

  (七)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了《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总股本2,845,853,619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130,068股,即2,844,723,5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540,497,474.6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根据《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调整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形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7.03-0.19=6.84元/股

  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综上,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由7.03元/股调整为6.84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此次对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新奥股份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程序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新奥股份本次预留部分的授予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新奥股份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新奥股份和激励对象均满足《管理办
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新奥股份尚须就本次预留部分的授予事项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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