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23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第 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 2020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5 号)批准,公司以 985,785,043 股为基数,按每 10股配 2.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称“本次配股”),配股价格为 9.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2,515,004.20 元,扣除本次配股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33,684,570.7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8,830,433.4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8]第 002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配股募集资金 2,241,283,259.99 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4,757,300.53 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151,556.32 元。
已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72,515,004.20
减:已付配股发行费用总额 31,626,000.00
减: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2,241,283,259.99
加: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151,556.32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57,300.53
注:已付配股发行费用总额未包含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配股发行费用 2,058,570.74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 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 的监管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廊坊分行以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20 万吨稳定轻烃”的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能能源”),新能能源为本次募集资金存储设立了两个专项存储账户。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新能能源、国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新能能源、国信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
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廊坊分行 1006 3733 8695 3,812,122.73
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廊坊分行 1008 1756 4686 591,152.98
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 5720 1010 0101 2250 92 354,024.82
合计 4,757,300.53
注:账号为 100637338695 的账户,已于 2021 年 2 月将账户名称由“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52,447.52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临 2018-024 号公告),该部分资金是截止 2018 年 2 月 12 日新
能能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 万吨稳定轻烃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临 2018-057 号公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行性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总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当年实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为 13,300.00 万元,该部分资金已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全部提前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超过 6 个月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司临 2018-106 号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奥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第 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新奥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72,515,004.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14,730.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41,283,259.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
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