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95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 12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 员:王玉锁 于建潮韩继深蒋承宏 张瑾王子峥赵令欢 郑
洪弢 李鑫钢 乔钢梁 唐稼松张余
主任委员:王玉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 员:唐稼松 韩继深蒋承宏乔钢梁 张余
主任委员:唐稼松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 员:乔钢梁 于建潮张瑾唐稼松 张余
主任委员:乔钢梁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 员:乔钢梁 王子峥张瑾唐稼松 张余
主任委员:乔钢梁
5、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委 员:唐稼松 蒋承宏李鑫钢乔钢梁 张余
主任委员:唐稼松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 2021 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
先生、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王子峥先生、郑洪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 2021 年度开展甲醇、煤炭及乙二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原油及天然气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0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0-102)。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