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21-01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
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
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
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
伙人 42 名、注册会计师 330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668.9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041.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817.74 万元。2020 年度为 4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5,568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
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3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中闽能源、恺英网络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琰,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七匹狼、福建水泥等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130 万元(不含税),较上年度增加 10 万元。其
中:财务审计费用 100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另外,华兴所为公司年度审计发生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0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华兴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拟续聘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华兴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