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54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黄石华新绿
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4.8亿元竞得湖北省阳新县袁广-良畈矿
区建筑石料用(熔剂用、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年限为 25 年,
矿区面积约 4.4064 平方公里,资源储量约 21.35 亿吨,规划年产能约
9,500 万吨。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签署出让合同。
本次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成立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华新绿色建材”),并以该公司为投资主体,投资约 100 亿元建设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包括 1 亿吨/年机制砂石生产线等项目及矿业权价款)。
2022 年 9 月 20 日,黄石华新绿色建材竞得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公
开出让的湖北省阳新县袁广-良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熔剂用、水泥用)石灰岩矿
采矿权。2022 年 10 月 10 日,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与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
订出让合同。
本次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出让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矿山名称:湖北省阳新县袁广-良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熔剂用、水泥用)石灰岩矿
3、矿区位置: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陶港镇
4、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熔剂用石灰岩、水泥用石灰岩
5、出让期限:25 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含基建期 2 年)
6、生产规模:9500 万吨/年
7、矿区范围:采矿权范围面积 4.4064 平方公里(其中开采设计范围面积4.2554 平方公里)
8、资源储量:约 21.35 亿吨。
详细信息请见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发布的黄矿交易告字〔2022〕2 号公告。
(http://27.17.15.196/jynoticeController/jynoticedetailid=NOTfba537b
e-5d38-45b9-95e7-6879b4e401f5&source=2&type=2)
三、合同方的基本情况
1、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滨江工业园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港口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2、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黄石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履行当地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资产有偿使用、合理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并按规定权限审查、审批、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
四、合同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22 年 10 月 10 日,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与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
署了《湖北省阳新县袁广-良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熔剂用、水泥用)石灰岩
矿采矿权出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主体
甲方(出让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受让人):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产业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出让方式
采矿权以挂牌的形式,出让给乙方。
2、出让年限
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年限为 25 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含基建期 2 年)。
3、矿业权出让收益及付款安排
采矿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 44.8 亿元。
受让人分三期缴纳:第一期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前)缴纳全部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30%;第二期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后 10 日内(即 2023 年 10 月 20 日前)缴纳全部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30%;
第三期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后 10 日内(即 2024 年 10 月 20 日前)缴纳全
部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40%。
付款方式: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要求,由税务部门征收。
4、甲方权利
(1)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甲方可从滞纳之日起对乙方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2)按出让公告约定期限内,乙方未向甲方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开采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依法撤回采矿许可的,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除不可抗力和政府政策原因外,矿山出让的年限(25 年)内采完出让资源储量或出让年限期满未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其采矿权。
5、乙方权利
(1)依据本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2)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符合允许办理转让变更情形的,有权依法依规转让采矿权。
(4)因国家政策调整、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注销采矿许可证的,乙方有权申请按照实际动用的资源储量进行采矿权出让收益核定,并依据相关规定退还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5)按照采矿许可证注明的矿区范围、有效期限、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等进行开采作业,并享有矿产品销售收益。
(6)依法申请采矿权延续、变更。
(7)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等造成矿山停产,且采矿权出让合同届满时矿区范围内参与评估的资源储量尚未采完的,可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
(8)完成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应由原采矿权人完成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等义务和责任后,可享有原采矿权人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退还等权利。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
黄石华新绿色建材亿吨机制砂石项目是 2020 年中央支持湖北疫后重振的重大项目,是《湖北省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5)》规划的大型机制砂基地,是湖北省省级重点项目和省委省政府督办的重大产业项目,具有较高的社会、生态、经济效益,同时该项目也是本公司一体化发展、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项目。
袁广-良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熔剂用、水泥用)石灰岩矿具备储量大、矿产质量好的特征,所处位置距长江主干道近,物流条件优越,距核心市场交通便利。在中国当前加强资源保护、优质石灰岩矿产资源稀缺的大环境下,黄石华新绿色建材竞得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将保障公司黄石生产基地机制砂的供应稳定,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