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证券代码:A股600801 B股90093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水泥”)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97.33
万份股票期权,对应的标的股份数量为297.33万股A股普通股,占本计划签署
时华新水泥股本总额93,529.99万股的0.32%。
3、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
条件购买1股华新水泥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华新水泥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股票。
华新水泥股票期权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增发股票,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4、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全职在公司工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
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专业人才和管理骨干,以及公司董
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关键员工。
5、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为14.70元: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
均收盘价。
华新水泥股票期权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公
司增发股票,股票期权行权价不做调整。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
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五年。行权安排: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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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期行
权。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行权期 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该部分期
权由公司注销。
7、行权条件: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将对2013-2016年4个会计年度的公司
业绩表现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行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权比例
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股票期权授予后
第一个行权期 至第一个行权期开始,各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不 25%
低于25%
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股票期权授予后
第二个行权期 至第二个行权期开始,各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不 25%
低于25%
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股票期权授予后
第三个行权期 至第三个行权期开始,各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不 25%
低于25%
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股票期权授予后
第四个行权期 至第四个行权期开始,各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不 25%
低于25%
在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
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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