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6票赞成,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金猫水泥51%股权之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
表决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UrsBieri、GerardLetellier、PaulThaler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4日
附件:独立董事关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苏州金猫水泥有限公司51%股权之重大资产购买的意见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收购苏州金猫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猫水泥)51%股权之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在该项收购中,公司以2,745.136-#”’万美元受让东方茂邦水泥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茂邦)所持金猫水泥50%的股权,以人民币778.36万元受让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所获金猫水泥1%的股权。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本次收购议案的相关资料,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沟通,管理层也就独立董事关心的问题作了书面、口头补充说明。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
1、鉴于金猫水泥比较好的资产状况,以及地处经济快速上升、市场需求较大的地区,加之公司对参与经营金猫水泥制订了相应的方案,因此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也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项交易中,公司与东方茂邦之间的股权收购属关联交易。对此,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提供的报告以及我们对该项交易定价过程的进一步了解,我们认为,该项交易中确定的收购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张天武 谢获宝 林宗寿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6月20日在公司注册地黄石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作出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收购金猫水泥51%股权之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