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了本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 号)核准,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381,31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8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06,018,058.9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60,180.59 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98,957,878.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
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303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渤海石化会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次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余额
开户人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7150078801000001070 支付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曾用名“天津环球 2,096,827.60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监管账户) 中介费用
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77150078801500001069 渤海石化丙烷脱氢
611,874,487.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监管账户) 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77150076801400000160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0.00
(监管子账户-通知存款户)使用
渤海石化丙烷脱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02111101040017925 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102,230,256.72
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 (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
合计 716,201,571.87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时间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0,601.81
减:发行费用 706.02
募集资金净额 69,895.79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募投项目投入 1,7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10,169.29
加:收回理财产品 10,169.29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3,424.37
募集资金余额 71,620.16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因原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2024年 1-6 月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尚未提起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1,700.0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010.46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6月,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人 受托人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 是否赎回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 双利丰 3,137.29 2024.1.1 2024.5.17 9.29
是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 双利丰 7,032.00 2024.2.20 2024.5.21 27.46
合计 10,169.29 36.75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