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 2021-041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柳士明先生的辞职申请,柳士明先生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
独立董事柳士明先生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就任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拟提名王志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独立董事资格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对柳士明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柳士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少于董事会席位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柳士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柳士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王志远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王志远出任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个人简历见后),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提出聘请人员任职资格和工作经验的审核情况、程序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知道意见》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议案的审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志远,男,1957 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化学工程系,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 年至 1992 年在化工部第一设计院任工程师;1992 年至 2000 年在中国天辰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任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0 年至 2018 年在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任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兼
董事长;2018 年至 2021 年 1 月任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
王志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