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1 年 10 月 15 日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09:3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时间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15:00
三、会议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注意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主持人:胡敏董事长
议 程 安 排
预 备 会 议
1、监事会主席报告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及有关人员情况,说明会议的合法有效;
2、通过股东大会议程;
3、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办法(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通过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计票、监票人员名单。
正 式 会 议
1、审议《关于收购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
----报告人:董 军
2、审议《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人:傅维钦
3、审议《关于修改<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报告人:傅维钦
4、股东代表发言
5、现场投票表决
6、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报告人:毛申良
7、宣读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报告人:傅维钦
8、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报告人:律 师
9、与会董事签署文件
10、宣布闭会
会议议案一
关于收购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
总经理 董军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当前,国家能源战略的重点逐步转向低碳清洁能源,绿色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为抓住绿色能源发展机遇,推进产融结合多元发展,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收购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能基金”)合伙人之一的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新实业”)持有的绿能基金 6.6662%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 1,000,000,000 元,其中 225,000,000 元已经完成实缴。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77 号西溪湿地公园福堤 5
号管理用房 218 室
(三)成立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
(四)法定代表人:沈国军
(五)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N4XH
(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八)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供应链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光电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数据处理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计
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组织策划,会务会展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江新实业总资产 159.64
亿元,净资产 125.41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11 亿元,净利润 0.06 亿
元。
(十)之江新实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简介
基金名称: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 121-1 号 101 室
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1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FN4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权属状况:绿能基金系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未发现绿能基金存在重大诉讼案件,资产权属清晰。
(二)绿能基金投资者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前,绿能基金投资者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 类型 认缴出资(单位:元 )
1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00.00
2 国新国控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0,000.00
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00.00
4 杭州璞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00.00
5 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00
6 浙江浙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00
合计 15,001,000,000.00
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后,绿能基金投资者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认缴出资(单位:元 )
1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00.00
2 国新国控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0,000.00
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00.00
4 杭州璞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00.00
5 宁波海运股份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00
6 浙江浙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00
合计 15,001,000,000.00
(三)之江新实业向本公司转让基金份额,其他合伙人已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绿能基金合伙人权益
合 计 7,302,952,225.07 元 , 负 债 金 额 323,650.95 元 , 资 产 总 计
7,303,275,876.02 元。2020 年实现净利润 216,279,779.01 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51133 号)。
(五)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邦评
报【2021】152 号《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基金份额涉及的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绿能基金在评估基
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伙人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855,330.85 万元,与账面
值 730,295.22 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125,035.63 万元,增值率为 17.12%。
各类资产、负债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3,596.53 12,085.34 -1,511.19 -11.11%
非流动资产 2 716,731.06 843,277.88 126,546.82 17.66%
其中:长期应收款 3 159,286.00 230,724.50 71,438.50 44.85%
长期股权投资 4 557,445.06 612,553.38 55,108.32 9.89%
资产合计 5 730,327.59 855,363.22 125,035.63 17.12%
流动负债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