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8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获悉公司董事潘丽春女士的证券账户存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潘丽春女士于2018年12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7%。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减持数量(股)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潘丽春 7,500 7.94 59,550
潘丽春女士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
二、该事项的处理情况
1、公司获悉上述减持行为后,立即与潘丽春女士进行核实。因工作繁忙,潘丽春女士的证券帐户一直委托券商工作人员管理。2018年12月12日,券商工作人员为确认相关股票的可减持数量,拟以较高的价格(涨停板附近)测试可减持股数,因误操作,导致系统以当时默认价格7.94元/股报出,造成实际成交7,500股。本次交易系操作失误造成,并非故意减持。
2、潘丽春女士意识到上述情况构成违规减持后,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就本次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今后潘丽春女士将加强对其证券账户的管理。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将再次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